第255章 虽不能至,心向往之_让你打官司,怎么全都无罪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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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55章 虽不能至,心向往之

  第255章虽不能至,心向往之

  “单纯从罪数来看,这种方式对于人的保护力度显然更强,但是从基本量刑来看,两罪却又出现了严重的失衡。

  另外我们还可以再来看看植物的相关犯罪,我国刑法还规定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,违反国家规定,非法采伐、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  可以看到,同样是购买,植物的买卖同罪同罚,最高可判七年。

  我们通常认为法律的目的最终会回归到人的身上,所以人应当高于一切动物和植物。

  所以收买妇女、儿童罪的最高刑罚为三年有期徒刑,无论是是道理上还是情理上,都让我难以接受。”

  见白家松看了过来,任真挠了挠头。

  任真看陈光明和白家松没有说话的意思,就准备结束今天这场交流了:

  我们画不出一个完美的圆,但不代表完美的圆不存在,虽不能至心向往之。”

  在座的有不少人都能回答出这个问题,但是作为跟两位教授一起坐在台上的特邀嘉宾,作为跟他们年龄相差不多却有着辉煌战绩的青年律师,任真还是得到了这些学生的认可。

  刚才任律师有句话说的很好,刑法只是社会治理的最后手段,它能解决的问题很少很少,幻想通过仅仅提高收买妇女、儿童罪的刑罚来解决问题显然是不切实际的。

  “那你怎么判断一个人有没有犯法呢?”

  “对于世俗问题,我们要学会摆脱对于某种片面思维的依赖,如果不摒弃人类的自负和傲慢,就会逐渐演化成偏见和愚蠢。

  有时候任真在想,这会不会就是他做了个梦。

  看任真反应如此平淡,再一想以后都不能跟着任真做案子了。常嘉航一时间有点怅然若失。

  啪啪啪——

  白家松眉头一挑,随便点了个人,这小子还真说了个有水平的问题。

  常嘉航兴奋的推开门进来,把新鲜出炉的执业证放在任真桌子上:“任律,我过了!”

  但是白老师的观点也同样正确,那就是刑法依然要有所作为。

  但这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,我们应该首先站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,能不能通过在执法和司法的环节去解决问题,而不是一碰到问题就想着去修改法律,让法律为我所用起来更加方便。

  “并且罪与罪是不同的,如果未来各位同学有机会成为律师的话,你们在给当事人辩护的时候,就会发现你不仅要判断他犯罪了还是没犯罪,如果犯罪了犯的是什么罪,确定什么罪之后还要判断罪有多重。

  我认为根据我们现行法律有关收买妇女、儿童罪的规定,虽然在实践中或许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,但还没有绝望到,有穷尽解释也无法解决的巨大缺陷和不正义的程度。”

  一年后。

  你今年大一可能还没有学过,但是只要学了刑事诉讼法你就会知道,任何人未经法院审理,在法律都应当视为无罪的公民,所以大家经常在电视上会听到一个词叫‘犯罪嫌疑人’,为什么不是犯罪人呢?因为法院还没有审理,这时候他只是有嫌疑。

  “对于法律来说,那自然犯了法的人就是坏人。”

  任真想起了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后做的第一个案子,在所有人都认为温璇该死的时候,如果没人给她辩护,她是不是就要在监狱里待一辈子了呢?

  面对这个问题,这个男生似乎已经想到什么,回答已经开始没了什么底气。

  第二,是在没有充分评估修法风险的情况下,就提出修法。

  最后,从司法实践的现状来看,尤其是那些有收买妇女陋习的地区,不得不承认,现在该罪的刑罚或许较轻,但恰恰正是这种轻刑,给了当地相关人员一个可以立案处理,同时也可以应付当地现实情况的空间,客观上来讲,为解救被拐卖女性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。

  罪与非罪,此罪与彼罪,罪轻与罪重,当你们能准确给出这三个问题的答案的时候,相信你们也就能知道,为什么犯了罪的人,也应该得到律师的辩护。”

  就算监控录像看到他拿着把刀杀了个人,也不能是犯罪人,说不定他还有其他情节呢?说不定他是正当防卫呢对不对?”

  感觉没啥能说的了,基本都说完了啊。

  收买妇女、儿童,是我们社会中最丑恶的现象之一,不赞成提高其刑罚,不代表我不痛恨这种行为,只是我认为那未必有效。

  任真说到这里,远处有人喊了一句:“那你怎么知道,不是现在的法律有误呢?如果法律不合适,难道不应该修改法律吗?”

  但问题是,法律修改了之后,就能解决问题吗?”

  陈光明率先鼓起掌来,白家松紧随其后,然后整个阶梯教室,逐渐响起了络绎不绝的掌声。

  “那我想请这位同学思考一下,如果不努力去想办法执行去试验,你又怎么能得出这个法律不适应当下情况的结论呢?

  听到这话,台上三人的脸色都变了。

  最后我想说的是,我们今天的讨论,完全是站在一个法律人的立场上开始的,或许大家对我的观点赞同,或许有人对我的观点不赞同。

  因为这种犯罪的本质,在于人们的愚昧和落后,而这样的问题,显然是不能通过法律来解决的。

  “首先,从收买妇女、儿童罪这个罪名本身的罪质出发,我认为它实际上是强奸罪、故意伤害罪等罪名的预备罪名,从这个角度来说,在犯罪人没有进行后续重罪的情况下,对其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是管制,基本上还算是罚当其罪的。

  其次,从预防和经济效益分析的角度看,刑法的威慑效果,并不当然的适用于所有犯罪人和犯罪类型,当买方的利益足够大,而被严惩的概率又足够小的时候,就算把刑法中的刑罚提升到无期甚至是死刑,意义不大。

  但其实这个逻辑是可以倒过来的,那就是,我们为什么不去觉得,是买鹦鹉的罪名规定的太重,应该去修改买鹦鹉的法条呢?

  我觉得这里最大的陷阱就在于,同样一个逻辑,但是我们的基准点不同,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。那么这时候贸然去修改法律,就会陷入混乱的状态。”

  任真笑笑,把他赶了出去。

  心里苦笑一声,他也知道这是难免的。

  其实在座诸位从学刑法的第一天就应该知道,世界上有太多问题是不能通过法律解决的,尤其是具有最后手段性的刑法,确实能够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,但不足以解决所有问题,否则我们的世界早就海晏河清了。

  社会公众可以不顾及这些,他们可以随意的按照自己的想法提出修法变法的主张,但是法律人理应思考的更多,因为把令人厌恶的对象直接搞死,确实能够排解我们的愤怒,但泄愤并不能解决现实中那些普遍存在的问题。

  任真笑道:“为什么给坏人辩护?或许有些人会给出答案,是为了钱。

  这要是让他俩来,说不定直接把那个抬杠的学生叫上来了。

  “我个人其实并不反对修改法律,我只是不赞成两点。

  开这个讲座,是为了让大家听讲学习,不是让你来抬杠的。

  第一,在尚未用好、用足现行法之前,就提出修法。

  “对于今天的讨论,大家有自己的观点很正常,无论说的有几分道理,我们都要承认自己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,所以我们希望大家不要在自己看重的立场上,附着不加边际的价值。”

  陈光明拿起话筒,显然准备结束这场带有辩论性质的讲座了:

  “啊?你就不能替我高兴一下啊。”

  “其实问到这里,相信大家已经有答案了。”

  我们与其他非法律人士的区别,在于除非法律存在巨大的无法忍受的漏洞或者瑕疵,我们不会贸然去修改法律,因为我们更应该知道,法治的安定性、可信性与变法修法之间必然是存在冲突的。

  “那关于这个罪名的讨论,今天其实也已经很详尽了,作为被邀请来的客人,那我就稍微总结一下吧。”

  “我高兴啊,难道非得表现在脸上才是高兴吗?”

  “很多不懂法律的人也会对这个问题感兴趣,这个问题其实隐含了人们认为律师不应该给坏人辩护的思想。

  “回答你这个问题之前,我想请问一下这位同学,你觉得什么样的人是坏人?”

  那么对于这些人,如果不让律师给他们辩护的话,我们又该如何知道他是被冤枉的呢?”

  任真头都懒得抬:“去找魏律办手续吧,今天开始你就可以独立执业了。”

  任真笑笑,反问道。

  “我才是受益良多啊。”

  如果按照伱这样的思维,那可能每一个法条都是可以改的,甚至可以天天改。

  “白教授拿动物植物和人对比,这个我无可辩驳,但是把几个罪对应的刑罚放在一起看,我们会顺出来一个逻辑。

  任真听到台下又是一片唏嘘,知道这个观点引起了一些人的反对。

  任真接着问。

  比如说拿买鹦鹉的法条和买人的法条对比,就会得出对收买人这个罪名的处罚太轻,就会得出人不如鸟的结论。

  这个答案当然算不上错,但如果这是唯一答案的话,我想律师这个职业,甚至所有跟法律有关的职业,都不会得到人们的尊重。

  这个男生没怎么犹豫就回答。

  啪啪啪啪啪啪——

  关于收买被拐卖妇女、儿童的问题,肯定存在道义论、功利论或者是其他的论证路径,但是沉重的社会问题从来不是纸面上的游戏。

 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两年,经历的每个案子却都很精彩。

  “过了好。”

  任真冲那位同学点点头,示意回答结束。

  任真苦笑,“同样,我也还是认为暂时不宜提高这个罪的刑罚,我觉得还是得从现实出发,单纯修法不可取。”

  毕竟拿人和鹦鹉相比,人天然的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向。

  所以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、儿童这个问题上,我们要认清当下的现实,想办法去从根源解决它,要做好跟这些陋习和犯罪长期斗争的心理准备。”

  一个个子不高的男生站了起来:“任律师,我今年大一,其实我有一个问题一直没想明白,那就是律师为什么要给坏人辩护呢?”

  法律一直在革新,法治也在不断前进。我们无法达到完美状况,但不代表我们的努力毫无价值。

  白家松随便点了一个。

  “任律师,今天的讨论,真是让我受益匪浅啊!”

  眼看着陈光明和白家松脸色不太对,任真抢先出口,回答了这个问题。

  办公室内,白家松紧紧握住任真的手,“但我还是坚持认为应该提高这个罪的刑罚。”

  那名发问的男生已经默默坐下了。

  “今天的讲座差不多就到这里了,知道有些同学拿任律师当偶像,你们可以问一个问题。”

  陈光明打断他们,算是彻底结束了这一场论战。

  所以这个同学的问题其实一开始就不够严谨,因为法律人是不会区分好人和坏人的,法律人只会区分有罪人和无罪人。律师如此,法官如此,公诉人也是如此。

  “那就第13排第14位同学吧。”

  如果真的把收买妇女、儿童罪的刑罚提升,完全有可能出现纸面上的判决减少,但实际上的犯罪被隐藏的情况。

  但是人们做出好坏的判断往往是根据自己的认知和道德情感,如果真的按照这样的判断不让律师给所谓的坏人辩护,有时候可能确实是让犯罪人没有得到辩护,但是也完全存在一种可能,被所有人指着鼻子骂的那个坏人,他是冤枉的。

  掌声瞬间响起。

  白家松拿起话筒:“问一个,你们最想问的问题。”

  白家松话才说了一半,几乎全场的学生们都举起了手。

  “行了行了,讨论半天了,这问题就先放一放吧。”

  “他被执法机关抓走了,那应该就是犯法了吧?”

  毕竟他貌似真的做到了,让每一个经手的案件,都实现了公平正义。

  梦里的世界虽然仍旧支离破碎,但是也依然美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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